專科醫師資格甄審:

一、
台灣亞洲植牙醫學會專科醫師申請資格甄審:
   (
台灣亞洲植牙醫學會研究員暨專科醫師甄審辦法_第七條之二)

1.須為本會會員且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執業滿五年之台灣亞洲植牙醫學會研究員

  2國內外植牙相關專科醫師訓練完成(牙周、贋復、口腔外科)

  3國內相關科別(牙周、贋復、口腔外科)講師以上級別醫師

  4本學會認定相關學會(牙周、贋復、口腔外科)之專科醫師

2.五年內修滿本會認可之主、協辦國內外植牙再教育學分,達64個學分。

(學會認可之主協辦單位之學分每一學分為實得學分,若是其他學會之學分則減半計算)

3.兩年內參加一次本學會年度大會或修完本會舉辦之專科醫師訓練課程或線上讀書會報告。 

 

二、專科醫師申請程序與步驟:
   (
台灣亞洲植牙醫學會研究員暨專科醫師甄審辦法_第八條之二)

1.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

  (1)專科醫師申請表

  (2)碩士畢業證書影本,符合申請資格○234者請提供專科訓練相關證件影本

  (3)牙醫執照影本

  (4)植牙再教育學分證明相關文件影本

  (5)參加本學會年度大會或專科醫師訓練課程證明文件影本

  (6)近一年內兩吋正面脫帽相片兩張

2.申請人應於提出申請時繳交甄審費用新台幣 1000 元。

3.甄審委員會初審申請者資格,初審申請通過者,若符合申請資格1-1者需參加筆試,並繳交筆試費用 新台幣 3000 ,符合資格1-2或○3或○4者可免筆試。

4.通過筆試者及免筆試者需繳交口試費用  3000 元及準備 10 例治療完整之植牙案例報告:

包括術前、術中及術後X光片及口內照片整理成電腦簡報檔並燒錄於光碟上以供審核,案例不得與研究員相同, 10 例內容應為:

3例一般植牙(同一病患單顆或多顆)、 另外七例需至少一例合併補骨(贋復醫師可以植牙牙橋取代) 一例合併上顎竇治療(贋復醫師可以前牙植牙取代)、 例植牙輔助覆蓋式義齒、 例前牙植牙、 1例塊狀骨移植或兩顆以上範圍補骨(贋復醫師可以混合式Hybrid 固定義齒取代)

5.通過口試者,需繳交新台幣  6000  元證書費用後,依規定頒發專科醫師證書。

 

 

申請資料請郵寄或傳真至:

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120號B1 台灣亞洲植牙醫學會(專科醫師甄審) 收.

傳真至2834-6383 署名台灣亞洲植牙醫學會(專科醫師甄審) 收

其他詢問,請電洽 02-2834-2816#222 張秘書

 

 

文件下載:

專科醫師(diplomate)申請表

台灣亞洲植牙醫學會研究員暨專科醫師甄審辦法

台灣亞洲植牙醫學會專科醫師考試施行細則